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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上海6月5日电(记者 杜康)2018年6月5日起,上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《上海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》。据此,单位和个人对上海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,最高可给予50000元奖励。
根据办法,举报奖励分三档。举报一般环境违法行为,可给予500-5000元的奖励;举报危害较大的环境违法行为,可给予5000-20000元的奖励;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、提供重要证据或者对案件办理有重要贡献,最高可给予50000元的奖励。
根据上海市环保局数据,今年1月-5月,上海市环保系统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006件,其中约一成线索来自群众举报。
【纠错】
责任编辑:
刘笑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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